2009年,我走进了检察干警的队伍。五年的工作学习以及和同事们的交流让我真正的认识到了检察官的风采——他们虽地位不高、权势不重,却无怨无悔地付出,默默无闻地奉献,对事业无比忠诚;他们虽业务繁忙、工作琐碎,却坚持自学,加强修养,求真务实,爱岗敬业。这些同事中,我最为熟悉的莫过于我的主管领导赵锦峰检察长。
赵锦峰检察长1981年参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2003年至今一直担任康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分管反渎职侵权、侦查监督、预防、办公室工作。从检十几年来,他恪尽职守,顶住压力,追回国家资产;情系百姓,不辞辛苦,深入调查取证;清正廉洁,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敬业的态度,源于“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忠诚
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应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意味着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就是要不断地铸造“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检察事业的铁肩精神。
赵锦峰检察长在十多年的办案生涯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在审查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今年以来,先后办理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案件3件4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村干部渎职犯罪案件)。提请审查逮捕9件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9件9人;其中2件2人已移送市院公诉处,1件1人已作出有罪判决。
2014年,反渎局查办妇幼保健所在2005年1月—2013年3月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搭车收取母婴保健保偿费涉嫌滥用职犯罪的过程中,为不使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后进行串供,赵检当即决定让办案干警在立案后果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这给后来的犯罪嫌疑人以心灵震慑,也使案件侦查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起到了强有力的作用。这一案件的立案侦查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提升了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在当地的执法公信力。
此外,在侦查监督工作中,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撤案1件1人。在办公室管理工作中,赵检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全局,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办公办案提供优质服务和全面保障。
进取的作风,源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无私
“民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畏吾威而畏吾公”,这句廉洁奉公的诗句如果运用到检察工作中来,恰恰就是作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官的赤子情怀。
赵锦峰检察长坚持群众路线,加强党性修养,贯彻边整边改,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总抓手”,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他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为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好关口,作为副检察长,做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有效地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程度。
在分管工作中,赵检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立足检察职能,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举措和成效,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加强检察机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在预防工作方面,赵锦峰检察长组织预防干警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案例剖析6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被相关单位采纳;开展预防咨询15次;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15次;撰写信息26篇。
在工作之余,赵检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学习新制定和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作为工作十几年的检察官,他以饱满的激情和一线的年轻干警一起探讨法律问题,认真分析案件法律适用。在这种激烈的思想碰撞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赵检撰写的论文、案例分析和调研文章。
凭借着对党和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凭借着对公平正义的信仰和不懈追求,凭借着自身所特有的那股韧劲、钻劲和拼劲,赵锦峰检察长始终将践行“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廉洁奉公、争先创优,守护着社会公正的防线。这是立党为公的铁肩精神,这是执政为民的赤子情怀。
这,就是我眼中的同事。他让我坚信: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检察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
康保县检察院预防科 张艳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