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概念
举报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线索的行为。举报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项民主权利。举报一般是举报人对可能存在的违法、渎职行为和行为人,向有关机关检举揭发。举报人与举报事实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其是出于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或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而向有关机关检举揭发不法行为。
二、举报规定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宪法和法律的这一规定,为公民以控告、检举、举报的方式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使举报成为我国公民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和重要手段,也成为我国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和部门发现和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主要线索来源和渠道。
三、举报应知
公民举报可以通过电话举报、信函举报、传真举报、网上举报,也可以当面举报、预约举报或者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进行举报。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如实提供情况,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应负法律责任。
四、举报和报案
(1)报案:报案指发现犯罪事实的人或者单位向有关司法机关报告,通常在报案时报案人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报案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报案人与案件事实有直接关系,本身就是被害人,典型的如盗窃案中,被盗者发现失窃事实后向公安机关报告。一种是报案人与案件没有直接关系,比如某一路人发现一具尸体后向公安机关报告。报案人情况比较复杂,他可能本身是被害人,也可能是其他任何发现违法犯罪事实的公民。因而他报案维护的利益可能是自己的合法利益,也可能出于社会责任感,维护整个社会的良好秩序。(2)举报:举报一般是举报人对可能存在的违法、渎职行为和行为人,向有关机关检举揭发。举报权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的一项广泛的民主权利,只要公民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向有关机关举报。公民通过举报的形式,实现法律赋予的管理国家事务和监督国家工作人员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公民同职务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和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