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总方针,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长城保护工作保驾护航,康保县检察院与内蒙古自治区镶黄旗检察院召开“金长城”保护工作交流会。
康保检察院与镶黄旗检察院重点围绕“金长城”保护深入进行探讨,达成了相关共识。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金长城安全责任体系及联动保护机制,推动金长城保护工作从“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研究性修缮”并重转变,凝聚长城保护工作合力。
构筑监督管理“防护网”。针对涉金长城保护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重点整治。在金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融入数字要素,通过数据对比、碰撞更深更实发现隐患线索、探索治理路径。
吹响法治宣传“集结号”。持续加大金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方式推介涉金长城保护案件及办理成效,增强社会公众长城保护意识,扩大一线护卫“朋友圈”。
下一步,两地将对“金长城”遗址开展实地踏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监督,并适时沟通交流工作方法及经验,提升“金长城”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