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是在普通耕地的基础上,由国家规定的保护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优质土地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基本农田保护意义重大,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确保我国粮食安全,才能维护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为坚决遏止基本农田“非农化”、严格管控基本农田“非粮化”,康保县院依法办理一起基本农田保护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

康保县院公益诉讼工作人员到康保县某乡镇所辖村破坏现场实地核查,原本平整的耕地已被挖掘破坏,违规挖土建成两个分别约为45×15米、42×11米、深约5米的蓄水池,破坏基本农田面积约1137平方米。由于近年来地下水位下降严重,灌溉水井出水量降低,部分农户选择违规挖土建设蓄水池蓄积地下水,用于灌溉更大面积的农田。该行为不仅破坏了耕地,还过度开采地下水资源,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形成恶性循环。康保县院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承担起辖区耕地、地下水资源管护职责,尽快对被破坏的耕地进行恢复治理,积极保护耕地与地下水资源。


此案件还邀请了乡镇执法队一同对破坏现场进行实地踏查,加强协作监管,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切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粮食安全,规范地下水开采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