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凡事都要建制度,立规章。但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形同虚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现实中,我们的工作往往不是无制度可用,而是有制度不用,制度不管用。为此,我院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制度落实督察工作。目的是扫清制度落实存在的“盲区”,使严格执行、自觉维护制度成为一种职业习惯和工作自觉。
一、制度落实督察不留死角
此次督察范围涉及落实“八项规定”和克服“四风”要求上;落实“三重一大”和“四个不直接分管”要求上;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上;落实各项铁规和各项禁令要求上;落实执法办案和队伍管理各项制度规定上。
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规范司法行为活动进行了专项督察。确保每位干警把得住方向,守得住底线,不出现失误。
对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 ;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高检院《关于对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等新出台的制度进行了重点督察。确保干警跟得上时代要求,树立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对本院制定的《检察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及责任追究办法》;《“一案三卡”实施细则》;《关于开会集体学习实行签到通报的规定》;《案件回访制度》;《车辆管理暂行规定》;《请销假制度》;《公章管理使用制度》;《带班、值班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常规督察。确保干警警钟长鸣,各项工作有序、健康、高效开展。
二、制度落实督察不走过场
在督察中,对制度落实与否不是看看文件,听听汇报就完事大吉,而是责任到人,查制度执行的过程,看制度落实的结果。并把抓落实的关键放在抓中层领导上。通过采取检查统一业务软件应用情况,个案跟踪,案件咨询及检查,列席案件讨论,回访案件当事人等措施对干警执法办案进行了深入督察。确保每位干警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岗位职责流程,熟练运用岗位各类文书,以提高人员的职业素养。
通过参加有关工作会议,查阅相关文件资料,深入科室现场,召开座谈会对科室及干警落实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研究部署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督察。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三、制度落实督察不敷衍赛责
为防止有章不循,逆规而办,我们坚持有纪必依,违纪比究。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落实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在执行制度中不变调、不走样。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并采取销号制,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橡皮筋”、“软面条”。对不把执行制度当回事,我行我素的该教育的教育,该批评的批评,该谈话的谈话,该通报的通报,抓早抓小,快查快办,力争取得实效。对排查出的隐患,划出“雷区”和“红线”,举起黄牌,亮起红灯,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