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院为切实落实好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从建章立制入手,努力构建与“两个责任”内在要求相符合、相适应、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着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
一是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戴上依法规范履职的“紧箍”。狠抓内部监督制度建设,扎紧“笼子”,构建起促进检察干警“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1至8月份共建立干警廉政档案55份,干警执法档案48份,记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8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55份,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55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8人次。通过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方位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了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权力入笼的同时,将约束权力的笼子钥匙交给人民群众,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扩大检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拓宽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依法及时向群众公开各检察环节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二是把提高执行力作为重中之重,使制度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为了使制度的价值在执行中得到体现、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必须把提高执行力作为重中之重,坚决杜绝“一纸空文”。为此我院为干警每人印发了《检察纪律文件汇编》、《检察人员内部监督、追责、自律文件汇编》。1至8月份共开展检务督查14次,与11名干警进行了谈话,开展了专项警示教育3次,每次为期半个月。上述举措确保了各项制度落地生根,行之有效,有效地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地防止了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