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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一接受报案、控告、申诉等信访事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违法、违纪等的来信、来访),并实行微机管理。
2.对接受的控告、申诉、赔偿等信访材料及时进行审查,并按照材料性质和管辖分工在7日内及时分流。
3.负责院控申工作首办责任制的日常管理实施工作,对本院管辖办理的署名控告、申诉、赔偿等案件分流跟踪、催办、反馈、答复或协助答复署名人。
4.办理“两访一户”(集体访、告急访、上访老户)案件,做好或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息诉工作。
5.负责检察长接待日(含特约检察员)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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